镇江市财政局
〔2023〕镇财办议第28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A005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民进提出的《关于着力打造“镇合意”升级版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镇江市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督查机制,各责任处室紧抓目标任务,分季度、分节点有序推进,奋力推动营商环境各类评价考核争先创优、提档进位。
一是重点目标任务有力推进。扎实推进我局牵头的设区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跨境贸易中“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事项,对我市41家口岸服务单位收费目录在商务厅“单一窗口”全国口岸收费及服务信息发布系统上线公示,清理我市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37项,配合做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改革事项推进工作,统筹做好公积金等窗口服务协调管理;二是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完善市财政“一窗通办专窗”职能,实现政策兑现“免申即享”,于“苏企通”平台精准推送涉及财政惠企政策共12条。支持契税补贴业务实现无纸化办理和全程网办能力,实施城市配套费电子票据开具,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实现电子化平台CA数字证书登录和电子签章应用,建成政府采购“不见面”开评标平台,不见面开标率达95%以上;三是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积极为地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中央、省、市财政补贴,优化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2022年镇江市区投放“小微贷”25.78亿元、“苏科贷”5495万元,市级投放“助力贷”11.2亿元。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建立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降低企业参与成本,减轻供应商负担,清理取消我市违规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21个,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
2023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省42条”“市30条”等文件精神,聚力“项目攻坚突破年”,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开展好“助企兴·镇财行”系列活动,宣讲财政扶持政策,搭建财政助企平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推进“镇合意”营商环境品牌更有温度、更具特色、更加响亮贡献财政力量。
镇江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签发人:林 海
联系人:吴淑君
联系电话:0511-806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