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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2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水利局:

张奎峰委员提出的《关于非粮化后(土地复耕、严禁抛荒)的水利设施跟进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水利发展资金是财政重点支持的专项资金之一,河道整治、河塘清淤也一直是财政支持水利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2016年以来,句容市共争取省级资金9759万元用于支持本区域内的河道整治、河塘清淤等项目。另外,市财政局与市水利局在2023年出台了《镇江市市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及实际经费补助标准》,明确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责任主体及管护经费标准,在2024年市级专项资金中安排了2029万元用于水利工程维修管护,并专项安排了714万元用于水资源服务和节水专项资金,用于水资源保障及节水工作措施等方面,安排了225万元市河长办工作专项,用于幸福河湖的专项宣传等工作。后续,市财政局将继续积极向省财政厅加强沟通汇报,努力争取更多资金扶持我市水利重点项目,同时,镇江市及句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财政统筹力度,结合句容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支持非粮化后的水利设施投入建设及管护。

  镇江市财政局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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