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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0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住建局:

王晓庆委员提出的《关于多渠道推动人才公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供你单位在办理中参考:

一、市区住房保障情况。2019年出台的《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2119号)明确,丹徒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保障家庭的审核审批、租赁补贴筹集、房源筹集、实物配租等保障工作。近年来,市财政每年安排住房保障专项资金预算8000万元,用于对京口区、润州区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筹集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实物配租所需的公共租赁住房等;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22-2023年争取到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7123万元,用于租赁补贴发放、公租房筹集以及京口区航空航天中小企业基地二期倒班楼项目建设。

二、市区人才政策执行情况。(一)人才租房补贴执行情况:我市自2021年起实施人才租房补贴政策。2021年,市区发放补贴971.8万元,涉及1862人;2022年,市区发放补贴1548.36万元,涉及2086人;2023年,市区发放补贴1309.92万元,涉及2366人。(二)人才购房补贴执行情况:2022年,市区人才购房补贴发放11人,共计32.34万元;2023年,发放32人,共计106.14万元。上述资金均由市与区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根据财政财力状况,配合相关部门人才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继续做好京口区、润州区城镇困难家庭住房保障以及人才补贴资金统筹工作,并按照省厅要求,会同市住建、发改等部门做好每年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等计划报送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镇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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