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税〔202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25〕23号)的有关规定,镇江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对市属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了认定,现将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对照企业所得税相关管理规定,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但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收入,按照不征税收入的规定处理;属于应税收入的,照章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镇江市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市属非营利组
织名单
(此页无正文)
镇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镇江市2025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
市属非营利组织名单
|
序 号 |
单位名称 |
优惠有效期 所属纳税年度 |
|
1 |
镇江市丹徒区蓝天救援服务中心 |
2025-2029 |
|
2 |
镇江市净名文化公益基金会 |
2025-2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