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镇江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分配情况的通报
镇财社〔2025〕2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镇政办发〔2017〕187号)等文件要求,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及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在乡精简老职工、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等六类社会医疗救助基本对象,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的特殊对象,可以享受参保缴费救助、医疗费用救助、“基本医疗服务包”救助等救助政策,相关费用由社会医疗救助基金承担。经审核,2025年镇江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共支出2977.979849万元,其中用于参保缴费救助727.896005万元,用于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服务包”救助2233.886756万元(详见附表)。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以健全社会医疗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织牢保障基本民生的安全网。
附件:2025年度镇江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基金分配情况表
镇江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