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江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将依法理财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领域,全面推进财政法规工作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财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法治财政建设根基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化法治财政建设有机结合,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法治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确保法治财政建设正确方向,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2.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财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定期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通过专题导学、重点发言、交流研讨、学习总结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3.推进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镇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准确把握相关工作要求,在持续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水平方面谋新思路、创新举措,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优化服务保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5年,我局共发文790件,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文件,根据应审尽审原则,已对5份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修订印发《镇江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营造统一规范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2.做好“一企来办”服务平台财政惠企政策归集工作。建立健全政策归集常态化机制,确保政策上传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政策服务提质增效。确保政策能够被企业快速理解、便捷申报,真正实现政策上传 “有实效”,让财政惠企红利精准滴灌至市场主体,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发展壮大。
3.落实“双随机”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地见效,以规范化、精准化监管提升治理效能。严格按照监管计划与工作部署,统筹调度执法力量,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任务 。同步做好监管结果闭环管理,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行政备案、行政检查三类信息的归集与回填工作。
4.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财政宣传活动。以“依法聚财用财,服务保障民生”为主题,积极开展2025年“财政宣传月”活动。以“12.4“12·4”国家宪法日为普法时间节点,通过发放财政政策法规宣传册、摆放财政法规宣传展板、开展广场送法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聚焦重点对象普法,强化分众精准滴灌。针对财政服务的核心群体,实施差异化普法策略,积极开展普法“六进”工作。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法治财政管理效能
1.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一是围绕机构职能和“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工作要求、责任单位。二是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分解落实普法工作任务并督促完成。
2.深入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能增能减、有保有压、能上能下的预算安排机制进一步健全。在全省首创“镇好采”服务类网上商城,率先上线“e财非税通”非税征缴系统,创新建立口岸服务收费清单公示机制,一系列改革举措获省财政厅发文推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建立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省首例分领域的财会监督专项制度,相关做法得到财政部推广。
(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财政法治实施体系
1.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计划编制、执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公开、定期通报等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规范率、备案率、及时率三个100%。组织清理全局规范性文件并做好相关备案公示工作,协调业务处室按照格式要件和办理流程制发文件,提高政策文件质量。
2.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积极防范财政法律风险,确保行政诉讼零败诉。截至目前,全局涉法涉诉案件数量较少,有效防范了财政运行的法律风险,其中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案件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市财政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得到司法确认。
3.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力量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帮助局机关把好政策法律源头关,切实发挥其在政策文件制定、重大涉法涉诉案件研讨等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建立辖市区法律顾问案例分析制度,及时沟通相关信息,共同协商防范法律风险。
二、存在问题
2025年,市财政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依法理财、规范行政的更高要求,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制度体系有待完善。部分财政法规政策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财政法规政策文件之间的衔接性不足,存在交叉重复或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地方,一定程度影响法规执行的系统性和权威性。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应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系统思维也需要与时俱进。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足。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常规化的形式为主,广大群众吸引力和参与度有限,一定程度影响了财政法治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学习,筑牢干部法治根基。
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任职重要参考。加强法治业务培训,开展紧贴财政业务的法治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宣传,彰显财政法治担当。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财政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充分运用微视频、动画等新媒体形式,打造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产品。多措并举,致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助力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法治业务培训。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升财政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权威和公信力。
(四)依法化解纠纷,守护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群众诉求“有处说、有人接、有人办”。依法依规做好调查处理,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有力守护财政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财政法治屏障。
特此报告。
镇江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