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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镇公积金〔202640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更好地满足住房消费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支持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

实行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支持直系亲属间提取、贷款代际互助,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均可提取公积金,借款人可合并使用双方父母、子女公积金可贷额度提升贷款总额。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

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凭本政策实施后开具的住宅契税完税凭证,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自由提取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自由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提取时间、金额、材料和频次限制。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随时销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优化“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所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以内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此项政策为阶段性政策,实行至20271231日(含)止。

五、本通知自202671日起施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遵照执行。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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