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党组〔2024〕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贞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杨静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司亚萍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镇江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2月1日
镇财党组〔2024〕7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贞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职务;
杨静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司亚萍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镇江市财政局党组
2024年2月1日